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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车讯 日前,梅赛德斯-(中国)汽车销售有限公司、奔驰汽车有限公司、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《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》和《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》的要求,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。
一、梅赛德斯-奔驰(中国)汽车销售有限公司
自2024年3月12日起,扩大召回生产日期在2021年8月2日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的部分进口c级、e级、g级、s级、cls、amg gt、glc suv、gle suv、gls suv汽车,共计65191辆。
二、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
自2024年3月12日起,扩大召回生产日期在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的部分国产c级、e级、glc suv汽车,共计203248辆。
三、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
自2024年7月29日起,扩大召回生产日期在2021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的部分国产v级、汽车,共计14621辆。
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因燃油泵的叶轮不满足材料特性的要求,叶轮变形并与燃油泵壳体发生摩擦,阻力增大。极端情况下,可能造成燃油泵停止工作,导致车辆行驶中熄火,存在安全隐患。
梅赛德斯-奔驰(中国)汽车销售有限公司、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、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授权经销商,为召回范围内车辆免费更换燃油输送模块,以消除安全隐患。
本次召回属于2023年8月18日发布的《梅赛德斯-奔驰(中国)汽车销售有限公司、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、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及国产汽车》召回活动的扩大召回。生产者通过后续调查,确认缺陷产品范围需要扩展。
梅赛德斯-奔驰(中国)汽车销售有限公司、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、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授权经销商将通过挂号信等方式,通知有关车主此次召回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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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 武昊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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